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关于2021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21〕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做好2021年度我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的履职情况、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不断完善学校管理机制,为科学合理实施奖惩等提供依据;发挥考核在聘用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激励本校教职员工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 二、考核对象 本校12月在编教职工。单位党政正职的年度考核由区教育局考核。 三、考核工作要求 1.在校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年度考核。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应当依据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约定,结合聘用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以年度为周期,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重点考核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的总体情况。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多层面考核,提高考核的民主公开性,扩大参加年终考核的民主测评、推荐范围,使教职工能以适当的形式参与测评及优秀等次、行政奖励人员的推荐。 3.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优秀等次人数的指标,2021年度本校优秀等次人数为 25名,其中 2 名为记功, 23 名为嘉奖,单位中层以上领导掌握在不超过本单位优秀档次人数的三分之一。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名单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批。 4.今年的年度考核仍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工作勤奋、成绩显著、富有创新精神的人员定为优秀。凡不胜任现任职务、德才表现差的都按不合格评定等次。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定为基本合格,并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 5.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奖惩和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行政奖励工作 1.认真、严肃地做好2021年度的行政奖励工作,学校将年度考核优秀人员送审行政奖励,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奖励等次和名册。事业单位的行政奖励按记功、嘉奖两个种类执行。 2.嘉奖、记功的人数由教育局人事科下达,嘉奖、记功的人数一般分别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18%、2%。 3.定期奖励标准及经费来源 嘉奖奖金1500元,记功奖金5000元,奖励所需经费通过单位现有经费渠道解决,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五、具体操作口径 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作为转正和确定工资的依据。 2.新招聘的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聘用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档次。 3.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含哺乳假一年以上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档次,不写评语。 4.受到党纪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待组织作出正式结论后再确定考核档次。 5.外借人员,由编制所在单位考核、确定档次,但借用单位应向编制所在单位提供考核参考意见。 6.本区教育系统内调动人员由调入单位进行考核、确定档次(原单位提供意见)。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8.教职工按《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栏目要求,规范、真实填写,可以书写或打印,但签名必须手写。 9.考核结束后,由人事干部认真检查审核,及时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存档。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开展。 组长:管晓艳 组员:张江静、刘 婧、刘 佳、俞 伟、肖忠明、王晓伟 七、实施办法 (一)制定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2021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21〕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戬浜学校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公示栏公布本意见。 (二)开展自评交流 全体教职工根据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登记表在学校钉钉群下载,A4,正反打印。于12月20日(周一)交流后交各年级组组长(职员组交罗琳,行政组交杨美华);组长收齐后,写好评语,再交肖忠明老师。(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但都不得超过规定区域) 12月20日(周一)下午4:15,由各年级(职员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人员进行工作小结交流(地点由组长自定),蹲点行政人员配合组长做好该项工作。 (三)组织民主推荐 1.推荐优秀人员数额:根据各组人员情况,本年度优秀人员各年级组(职员组)组内推荐2名,组外推荐2名。并按票数多少,从高到低排列。 2.推荐形式:民主推荐和学校推荐相结合。各年级(职员组)组长和蹲点行政人员组织本组成员根据学校规定的优秀人数名额,对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出本组本年度优秀人员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上报肖忠明老师处。 3.根据学校教代会推荐得票汇总情况,决定优秀人员。年度优秀人员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4.2021年度考核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同时提供完成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分要求的有效证明(辅系列专技人员需完成相应岗位的继续教育培训)。 八、时间安排 1.12月15日前(第16周周三):召开校务会,确定讨论通过实施意见。 2.12月16日前(第16周周四):各位教职工做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 3.12月20日(第17周周一): (1)下午4:15 各级段进行小结交流,并推选出优秀人员候选人。 (2)《年度考核登记表》交级段长(组长),负责人写好各组成员评语,于12月27日前交肖忠明。 4.12月21日(第17周周二):中午12:00 校教代会会议确定优秀人员,12月22日公示结果。 5.考核优秀人员填写《行政奖励审批表》。 6.12月31日前(第18周周五):学校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的考核意见等事项,上交材料。
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上海市嘉定区戬浜学校 2021年12月15日 |